9月2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绍兴市考察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60年来“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
一、自治显活力,让基层治理根深叶茂。自治作为三治之首,是由于基层治理的核心和关键在于基层民众的参与。自治是基层民众通过协商民主和自律,实现自我管理的方式,只有成熟的社区和社会组织才能实现有效的自治。动员民间精英、乡贤、志愿者和普通民众共同参与社区自治和社会建设,不仅远比单纯依靠政府和执法机关更为有效,而且有利于增进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法治显精神,让基层治理守正笃实。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支撑和保障。在基层治理中推进法治建设,核心是要求依法治理,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构建全民尊法守法、风清气正、公正良善的法治社会。
三、德治显正气,让基层治理春风化雨。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法律有效实施离不开道德支撑。道德能够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增强人们的权利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等,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应充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挖掘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良好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杨玲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