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时,指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为基层办事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要用好“枫桥经验”这把“金钥匙”,推动各项工作新发展。
一、要充分把握好“自治”基层治理建设需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在自治的实践中,群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行使自己的权利,增强公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精神。作为一名基层办事处工作人员,我们要按照“党建引领、服务为民”的工作思路,将居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邻里纠纷、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等方面重点难题纳入村规民约,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新局面。
二、要充分把握好“法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对基层治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尤其是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上,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托“综治+”治理中心、法治文化阵地、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等资源,打造调解能力提升课堂,补短板、强弱项,以三治(德治、自治、法治)厚植文明乡风,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绘制环境美、风气正、人心齐的和美基层新画卷。
三、要做好群众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多发易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而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案。要做好群众工作,就要学会感知人民群众的"所求所愿"。只有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有什么困难,诚恳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作为一名基层办事处工作人员,要积极联系群众,依靠和发动群众解决问题,让他们的呼声得到回应,让政府的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60年来,"枫桥经验"仍光芒不衰,正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枫桥经验"的实践启示我们,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领群众投身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出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子。(柯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