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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汉语沟通 创建和谐稳定社会

2021-09-15 16:59:13 | 来源: 中廉在线

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一些黔东南州乡村,村民大部分都是苗族或者侗族为主,少数民族群众占98%以上,大部分的少数民族群众均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流,少数民族语言成为了主要的使用语言,再加上我们原有的“家乡话”、“地方话”等因素,导致出现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汉语沟通出现了一部分障碍。虽然国家方面不断的完善相关语言法律和措施来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语言环境发展,但是还是存在了一些问题:

一、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存在用时突击学、临时抱佛脚的问题,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内涵和强化学习程度不够,人民的积极性普遍降低。

二、少数民族语言的根深蒂固,导致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观念老化,很难转变语言上的沟通,导致群众存在沟通难现象普遍;比如,我们下村和群众交谈的时候发现,他们在生活中都是使用苗语和侗语,对于一些我们不知道苗语和侗语的同事造成了交流和沟通上的障碍,有时候为了完成工作,不得不请一些既懂得苗语、侗语的群众来给我们当翻译,这样的工作,促使我们的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存在群众对我们工作开展的不理解。

三、少数民族地区的受文化程度较低,导致群众学习普通话存在困难;在我们入村的时候发现,大部分不懂普通话的群众,都是一些文化程度低,有的甚至是文盲的群众,这样的原因导致我们群众交流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

四、政府的引导和宣传力度不够,学校传授教育的广度不足。有时政府在进村宣传时,农民群众忙于农忙,很少来学习,导致我们的宣传会出现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再加上现阶段学校的减少,教师队伍对老一辈的群众很少进行宣传普通话,以前的“夜校”、“夜学”越来越少。

建议和意见:

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对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通过语言文字法来要求我们的下一代说好普通话,确保语言沟通不再成为障碍。

二、作为少数民族地区之一,我们更要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为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幸福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语言是人与人之间交流思想、传达信息和社会交际的工具;文字则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是文明传承的载体。在多民族、多语言国家内选择一种社会功能广泛的语言作为通用语,既是为了达到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的目的,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一直致力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各族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明显提升

四、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宣教中心、学校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优势,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和语言机构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要调动多方资源,协同推进,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群众的普通话教育工作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工作知晓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普通话学习氛围。创设良好的普通话学习环境,继续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汉语沟通工作达标建设,引导基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遵循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汉语沟通语言学习环境,指导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汉语沟通,创设丰富的普通话教育环境。

在全球化的今天,少数民族孩子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味着多学到一项技能,能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能更好地融入社会,获得更多展示自我、发展自我和实现梦想的机会。实践证明,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孩子从中受益,他们凭借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优势,走出草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在建设家乡、建设祖国的过程中实现价值,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风采,为自己的人生打开了一片新天地。(龙小存 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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