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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推动以案促改 涵养清风正气

2020-10-10 09:03:14 | 来源: 中廉在线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纪委监委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治标促进治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在以案示警中“严规矩”。坚持逢案必改,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将“新媒体”与“传统式”警示教育结合融合,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通“警示教育一刻钟”、“小吕说纪”等专栏,目前已刊发34期,点击量6万余次。指导和督促各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召开基层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已召开基层各类警示教育会81场次,2171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在以案促改中“建机制”。建立“三会两书一单一查”机制,即班子成员会、警示教育会、民主(组织)生活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问题清单,监督检查的“3211”工作机制。向案发单位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明责”。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案发单位班子会议,研究案发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议责”。案发单位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对案发原因举一反三“说责”,同时在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以案促改成效“述责”。坚持“谁下发,谁落实”原则,承办案件的部门对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督责”,以点带面推动案发单位剖析原因、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在以案为鉴中“堵漏洞”。建立《乌达区纪委监委强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乌达区纪委监委关于规范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2项制度,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财务收支专项检查,通过部门自查、区纪委监委督查,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25项,建立制度24项。2018年以来,累计立案106件,制发“两书”24份,“两书”数占案件数的22.64%,提出整改意见37条,相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完成问题整改53个。

在巡视巡察整改中“抓落实”。坚持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出台《巡察整改、协作工作流程指导手册》《关于建立健全乌达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派驻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74件,立案30件,结案27件,处分26人、免予处分1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将“治未病”摆在首位,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特别是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工作来抓,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今年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1人(次),同比增长64.9%,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0人(次),占处理总数的90.5%。

在正风肃纪中“优作风”。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考核目标,连续两年获得“六清”称号,机关廉政文化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做法被国家、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纪检监察机关推广学习等均予以加分,形成了“重在日常、管在经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以评选清风干部和清风系列为抓手,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吕军海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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