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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纪委监委:推行“1+3”管理 焕发“>4”效果

2020-09-17 14:23:42 | 来源: 中廉在线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立足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需要,坚持把加强“六项管理”作为提升机关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根本抓手,以实现目标化、精细化为引领,深入推行项目化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反馈管理的“1+3”管理体系,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精准、细致、高效化发展。

推行项目化管理,“对账对表”厘清“千头万绪”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千头万绪”,为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统筹摆布各项任务,区纪委监委按照要点管理、清单管理、日程管理要求,紧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全面推行项目化管理。每年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和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分阶段、分层次列清工作要点,根据要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形成项目清单,根据清单进行日程编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每月安排、每周事项,通过定期盘点底数、动态掌握进度、逐项对账销号,推动全年工作项目有条不紊、及时有序落实落地。年初,围绕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研究制定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精准监督、深化改革、专项整治、案件查办、队伍建设等8个工作项目,逐一细化分解任务,定人定时定责。按照“一个项目建立一套台账(清单)”的原则,同步建立“精准监督年”活动任务清单,政治监督台账、专项监督清单、牵头改革任务台账、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等配套管理体系,通过定期对账销号、对表挂牌督办、年底对标验收,督促各责任部室做到工作任务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长效化落实。

推行制度管理,“共建共享”优化治理效能

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打基础、利长远工作来抓,明确“因地制宜、共建共享”原则,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机关各部室根据职能划分、工作保障、管理需要,健全完善管人管权管事、有形有效有力的制度体系,通过不断发挥制度优势,切实提升机关治理效能。2020年以来,紧扣纪检监察工作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局,建立新制度6项、修订老制度12项、废止旧制度2项,一些经验做法、指导意见、禁令要求逐步固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基本遵循、日常规范和刚性约束。其中,结合“精准监督年”,制定了加强同级监督及“一体化”贯通推进“四项监督”工作办法,既确保了“抓关键少数、管绝大多数”的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也形成了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补的监督格局;聚焦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制定了问题线索分办前集体分析研判工作办法,对重复受理、无实质内容等问题线索进行分办前再分析再研判,通过精细核查、精确指导、精准处置,进一步提高了问题线索“成案率”;围绕打造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创新“三联审”工作机制,完成“分片联审”“两级联审”7次,实现了“乡案县审”提档升级,“示范点”辐射带动效果充分彰显;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对政府采购、借调(调训)人员管理、外出请示报备、请销假等制度机制进行“回头看”,做到回炉重造一批、修订完善一批、适时废止一批,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一抓到底。

推行流程管理,“按图索骥”规范权利运行

以科学合理、规范高效、依规依纪为目标,持续加强对机关建设、工作审批、权利运行的流程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各部室对自身工作流程进行科学规划、系统设计和监督管理,做到关键环节突出、工作步骤完备、风险防控到位,坚决杜绝“特事特办”“特殊情况灵活处理”等情况发生,确保各项工作严谨有序。机关建设方面,全面推行线上公文传输,完成区内文件在线收发、签批、分办,切实提高公文传阅效率,同时进一步优化发文、报账、常委会审议等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机关精细化管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为目标,研究制定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三联”工作法,规范各类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及常用文书模板12项。针对当前审查调查部门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不熟悉、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制定处分执行情况工作流程图,完善审理、审查调查联席会议交流反馈审核、补证意见工作流程,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做到“一案一评查、一季一汇总”,全面打造“铁案工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案件办理各环节工作流程进行科学设计,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工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等工作,做到各环节分离。严格审查调查报批程序、流程管控,从“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管理方面规范办案程序,推动开案培训、安全检查常态化,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推行反馈管理,“事事问果”确保“件件回音”

牢固树立“有交办就必须有结果,不反馈等于没落实”的意识,探索建立“分级反馈”工作机制,即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督办工作事项,按照“紧急工作实时报告、阶段工作定期报告、日常工作每周报告”原则,逐级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一级盯一级责任,一级向一级负责。2020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机关各部室坚持定期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口头或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重大工作、重要案件、重要事项能够做到及时反馈、随时报告。认真执行“周动态+写信息”工作机制,各部室坚持每周梳理工作清单、总结有效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动态、撰写工作信息,有力推动反馈管理和信息宣传实现“双提升”。针对“精准监督年”活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行“月调度、季汇报、半年小结、年底对账”四项举措,阶段性召开纪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专项整治调度会等听取工作进展,确保各项任务反馈到位。将大数据手段融入反馈管理,重建上线“‘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录入日常监督数据1819条,实现履职情况动态化反馈、可视化监督、信息化管理。加强“以案促改”反馈管理,研发启动智慧审理记实监督平台,实现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三书一函”下达情况、发案部门整改情况实时追踪、在线掌握,保障“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做细。(张羽霞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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