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12月5日讯: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12月4日至6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监委主办,青山区纪委监委承办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贯彻学习《规则》和《规定》暨 “三项技能”业务培训班(第二期)在青山区举办。昆区纪委监委、青山区纪委监委、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派驻及所辖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住建集团、鹿勤集团纪委干部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青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郝杰致辞。包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王银作了讲话,并就贯彻落实好《规则》《规定》,抓好“谈话、取证、笔录”三项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和本领不足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本次业务培训突出“政治培训、业务实战、互动教学”三大特点,既坚持问题导向,又满足工作需要,既强化理论学习,又注重实践运用,授课人员安排、培训方式选择、课程内容设置都突出纪法培训、技能培训的要求。安排的6名授课人员都是包头市纪委监委有关部室的业务骨干,对《规则》《规定》具体内容、日常案件审理实务、留置案件办理等内容进行了互动式教学和案例式讲解,非常有助于引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补齐知识短板,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训学员表示,本次培训既有理论研究、政策规定,又有大量实例分析、实战经验,如“谈话的类别形式有哪些”“同级监督具体怎么抓?”“非党员的员工违规违纪,纪委管不管查,那应该由谁去查?”“容错纠错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容什么?纠什么?”等内容,与日常工作紧密联系,具有很高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实践性。(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