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直接决定了干部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对干部个体的要求,更关乎整个社会公共治理能力提升。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真实社会效益为衡量标准,以持续推动社会进步为落脚点。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的是“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实践的主体。只有真正满足人民的需要,解决人民的困扰,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政绩。因此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是以实绩为靶心。以实绩为靶心解决的是“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的问题。“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这要求我们开展工作时,必须注重实效,坚决反对“做秀”、“走形式”、搞政绩工程,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善城乡居住环境,让工作成绩看得见、摸得着、过得硬。
三是以长远为重心。以长远为重心解决的是“干多久、多久受益、多久结束”的问题。《之江新语》文章《要甘于做铺垫之事》,开篇就指出:“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抓好各项工作。‘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重而道远,不能贪图一时之利,要立足长远,久久为功,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干到底,保持定力,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坚持干在实处、务求实效,坚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创造出不负时代、不负历史、不负人民的业绩。(陈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