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严格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就能增强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公信度。
坚持“内修外练”强素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当地党校在干部教育培养的主阵地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实施年轻干部“素质提升、结构优化、选拔锻炼、交流任职、战略储备”成长计划,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企业一线、信访部门以及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储备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管理。
坚持一把尺子评优劣。着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四个结合:坚持定性考核和量化考核相结合、述职汇报与实绩考核相结合、“显绩”考核与“潜绩”考核相结合、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相结合。探索实行“一表双测”测评模式,既为成绩点赞,也为不足把脉问诊,查找出影响工作实绩的原因。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定格、排位“三挂钩”。
坚持导向鲜明选干部。牢固树立“做事是最好的作风”鲜明用人导向,并将“做事是最好的作风”贯穿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全过程,继续坚持“五看”(既看能力、更看品行;既看资历、更看能力;既看文凭、更看水平;既看过去、更看现在;既看过程、更看结果)用人标准,谁在破解难题上有实招,谁在项目建设上有功劳,谁在招引项目中有贡献,谁在急难险重中有担当,谁在推动工作上有方法,就重用谁提拔谁。
坚持从严管理转作风。抓好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相关制度。突出抓好“关键少数”,以党政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抓好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及监督制度的检查。发挥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审计部门、信访部门和社会监督力量,完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特别监督档案”,强化事前监督和日常管理。落实好“凡提四必”要求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坚持容错纠错促担当。制定容错纠错相关办法,进一步划定单位或个人在职责权力清单范围内,履行职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过错的具体容错免责情形。对于认定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单位或个人免予追责,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绩效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任职考核、任期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作负面评价,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定级、职称评定时不受影响,让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甩掉包袱、轻装上阵,敢担当、能干事。(龚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