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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从“底子”做起

2022-08-29 10:52:58 | 来源: 中廉在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而法治乡村建设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根本保障。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文化建设是核心问题,只有切实提升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加强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才能将法治乡村建设推向深入。

坚持党委领导,明确组织机构。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目前有的地方对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在缺乏统一目标管理的情况下,导致了各个乡(镇)与行政村之间在法治文化建设实效性上的差异。加强党的领导,首先应明确农村基层民主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机构,走出“多头管,无人管”的尴尬局面。要将领导部门设在乡(镇)一级政府,由主要分管领导进行统筹协调,积极发挥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源优势。同时工作网格下沉到村,形成乡(镇)、村各级联动的工作模式,为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根本保障。

打造专职队伍,提高综合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才队伍。目前解决农村基层普法队伍人员短缺的途径基本有两条:一是加强现有机构人员数量、提升人员法治水平,如扩编招引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同时加强现有人员培训,提高队伍法治素质;二是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将优质的第三方法律服务人员引入农村,通过法律援助、聘请律师顾问等方式,引入法律专业人才,最大程度满足新农村发展过程中农民的多样化法律诉求,让农民在家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完善解纠机制,依法化解矛盾。要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站”等群众矛盾纠纷化解点建设,让群众通过“唠家常”的形式,把矛盾纠纷、百姓诉求等社情民意反映出来,同时在问题解决过程中,让群众能更懂政策、懂法律,不断加强自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注重聘请乡贤,帮助调解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员”培训,提高其基础法律素养和处理问题能力。加强资源整合,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乡村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调解工作站”组织专业服务团队,让群众享受更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政府党建办 赵圣男)

责任编辑: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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