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家兴,文化强民族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一是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农村文化阵地是农村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实现了全覆盖,不仅解决了农村老百姓“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还丰富农村百姓的业余生活,更好地发挥文化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使贫困地区群众能够享受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必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乡村居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应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三是延续乡村文化血脉
让农民成为繁荣乡村文化的主体。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农民是乡村文化的创造者,也是乡村文化的传承者和受益者。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核心在于动员和激发农民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对乡村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传承与发展,使其与现代文化有机融合,以更好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加大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有城市现代化,也要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上下更大功夫,推动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乡村生态、乡村党建全面强起来,让乡亲们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黄秀莲 贵州省镇远县涌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