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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的高压线

2021-08-25 16:29:59 | 来源: 中廉在线

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严防“灯下黑”的“道路”问题是关系我国民生事业兴衰成败的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我们不能等到“满眼春风百事非,而今才到当时错”,必须强化立体监督严防“灯下黑”,给监督者套“紧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顶、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监督网络,更要结合历史的发展方向筑牢规则的高压线。

明确职责,树立“标志桩”。关键岗位重点监督,特殊岗位特殊管法。对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等关键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进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要高于其他党员干部,严于其他党员干部,使纪检监察干部人人都在组织中、时时都在视线里、处处都在管控下,为其他干部树立鲜明的标志杆,提供榜样警示作用。

严格执行,拉好“导电线”。聚点成片集中管,对独立分散的办案点和工作人员,要最大限度地收线拢点,能集中的要集中,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并不断加强读书学习,提高个人修养,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泾渭分明杜绝松散现象。同时,要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管思想达到管行为的目的,做好导电线职责,敢于发现,勇于指出,照亮“灯下黑”。

统筹兼顾,搭设“越线架”。健全机制动态管。健全“四个知道一个跟上”机制,即知道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在哪里、思想政治工作要跟上。同时,加强对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状况、业余活动等情况的了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到哪里管理跟进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我们的监察干部在行使监督管理权时无后顾之忧,放心干,大胆干,让管理机制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灯光照亮整间房屋,灯下的黑影便显得毫不起眼,光亮固然显眼,但灯下的黑影却更为重要,因此各级组织要不断完善自身,提升素质和道德水平,让优的秀品行化为阳光,照亮他人,也温暖自身,告诫自己不犯错误,避免“灯下黑”现象从身滋生。(内蒙古商都县组织部 范子博)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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