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告诫全党:“‘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一振聋发聩的警示,深刻揭示了“微腐败”所蕴含的巨大政治危害性——它悄无声息地割裂着党与人民群众之间血肉相连的纽带,腐蚀着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民心“土壤”。
为何这些看似“细小”的腐败更具侵蚀性和危险性?皆因其隐蔽于日常权力的毛细血管末端,常常裹挟着“人情”“惯例”的伪善外壳,容易在“情有可原”“影响不大”的麻痹心态下被轻轻放过。然而,每一分“小小不言”的侵占,每一次对规矩的“灵活变通”,都是对纪律堤坝的蚕食。当“微腐败”在基层土壤中屡屡得手、安然无恙,它便将腐败视作理所当然,令权力行为变异扭曲,在一点一滴间消耗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深切信任。当“习惯性违规”成为沉疴,治理的成本与难度将如滚雪球般剧增。
斩断“微腐败”之根,关键在于织密权力监督的制度藩篱,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与规则的轨道上行稳致远。要将监督执纪的触角精准深入地贯穿于基层组织的每一根“神经末梢”,确保压力传导不衰减、纪律执行不打折。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透明流程,让所有微权力运行的轨迹都清晰可见,置于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监督视线之下。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极易滋生“微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的靶向要更聚焦、更精准。只有构建起严丝合缝、令行禁止的“微权力”约束体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才得以在源头铸就。
根治“微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化拓展的必答题。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要将整治“微腐败”摆在更关键位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真管严管,以制度创新的力量和务实执纪的作风筑牢“堤坝”,绝不能任其在眼皮底下悄然滋长。群众期盼在哪里,正风肃纪的利剑就当悬在该处。唯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微腐败”才能消弭于萌芽,党的肌体方能永葆清正廉洁本色,使民心向党的凝聚力坚不可摧。(韩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