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因此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就业重点和难点问题,劳务中介行业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情况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发展现状严重滞后于和偏离于现实需求,“黑中介”引发外派劳务纠纷,并不能为农民工提供有效帮助。因此,笔者以为规范引导为出发点,分析研究就业市场中劳动中介组织的规范性和可行性发展。
一、“黑中介”非法劳务市场的现状
随着社会化快速发展,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而又未正式落实工作导致自发地形成了一些非法劳务聚集点。一些人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开办或从事“黑中介”,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甚至以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进行非法劳务中介活动。这些“黑中介”不仅侵害求职农民工权益,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极易产生矛盾纠纷。通过调查数据显示,主要为以下状况:
1.无证和违法经营现象较为普遍。2.欺诈现象严重。首先是虚假广告多。有的公司为吸引谋职者,利用各种渠道发布“高薪诚聘”“单位直招”等广告吸引求职者眼球诱骗求职者。其次是联合用工单位共同诈骗。3.扰乱劳动力市场秩序,损害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4.求职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大量过剩的求职困难群体面对紧缺“招工”单位这个强势群体,为了找到工作,往往会让出很大的利益。5.影响社会治安。当被骗者前去讨说法时,要么纠集打手采用胁迫、暴力等手段驱赶被骗者,有时连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双方安全都存在隐患。
二、中介劳务市场存在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劳动力供大于求。在这个劳动力市场饱和甚至过剩的情况下,求职者对于中介有市场需求。就业市场矛盾日益尖锐,各行各业内卷化严重,大多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学历或技能,而大量的求职者符合条件占比较少,而求职者法律意识淡薄,因而让“黑中介”有机可乘。
(二)打击监管不利。由于非法中介机构透明度差,有些项目没有统一规定,给了违法、违规者一定的潜藏空间。同时,,对“黑中介”既无权封门也无权拘禁。工商部门认为,虽然“黑中介”无营业执照,查封对“黑中介”伤不了筋骨,只要工商执法人员一走,“黑中介”又“照常营业”。
(三)处置违法成本低。高额利润是“黑中介”屡禁不止的根源。面对高额中介利润,不少人跃跃欲试从事“黑中介”的勾当。
三、“黑中介“市场的解决对策
为维护用工稳定,强化劳务立法、建立服务体系、集中治理很有必要,不可否认,这些“黑中介”不仅侵害求职者权益,还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和社会正常用工稳定以及对社会治安极易产生威胁。
(一)完善管理机制。劳务派遣运行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务派遣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颁发劳务派遣许可证相关证书,走齐相关程序方可营业。
(二)加强立法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发其工作。对于违规的劳务公司,政府可强制手段整顿绝不能手软。
(三)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首先,是完善农民工进城就业信息网络,对“黑中介”骗术进行揭露,全方位广角度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防范意识。其次,是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严打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立足于实际,通过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加强政府引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才能够彻底解决南京市劳务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南京市的劳务中介市场建设。
四、结论
劳动力就业中介组织是众多社会中介组织的一个分支,其作用是服务于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要素的合理配置。要加强立法,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营中介组织的运作,对劳动力就业中介组织进行规范和引导,以促进其中介作用的有效发挥。(贵州省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 龙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