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和丰镇市委的要求,4月1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红砂坝镇召开2022年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会。镇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副书记宋海民同志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内容。
会议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容,指出,《条例》是我区第一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任务,充分认清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更进一步明确了我镇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职责和措施,积极调动了大家参与到民族团结的工作中来。(红砂坝镇人民政府 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