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理论 > 正文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2022-07-22 10:02:24 | 来源: 中廉在线

新发展理念于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中国40年改革发展经验、科学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基础上提出的,包括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当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循环格局深度调整、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新发展理念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积极培育本土创新人才队伍,加强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海纳百川夯实人才根基;要大力扶持科研创新事业,支持高校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加快专精特新发展步伐;要激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强化企业创新倒逼机制,构建协同开放创新体系。

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持全国上下一盘棋,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消除不平衡、不平等现象,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创造优美生态环境;要加强绿色生产,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培育高新技术,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民共建美丽家园。

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坚持开放,找准定位、发挥优势,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要加强布局,深度合作,加强人才、技术、交通、文化等多层次交流联系和互联互通,实现共同发展;要打造命运共同体,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构建世界新秩序。(林慧冰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