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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画“法治”圆,共绘“幸福”圈

2022-02-21 14:28:40 | 来源: 中廉在线

《求是》杂志第四期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水平,我们应对准时代之变、社会之序、人民之需,画好“法治”圆,这样才能让国家更稳定、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对准时代之变,立改与废释并举,筑牢法治之基。“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随着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了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而随之而来的也存在着法律上的“空白”与“薄弱”。比如电信网络诈骗屡见不鲜。如何更好地对准时代之变、满足人民之需,保障人民权益,当务之急必须加快立法的节奏,做到立改与废释并举,特别是“立”。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立足新发展阶段,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我们要从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入手进行规制,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让监管行为有法可依、让违法行为无处可逃,切实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对准社会之序,执法与监督并行,行好法治之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就成了一纸空文。因此,要牢记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公正、公开、文明、透明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制止不法行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让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和谐安定。反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盲目执法、以身试法、徇私枉法,就践踏法律的尊严,难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民期待的“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也将相去甚远,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必将大打折扣。同时,也必须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正当性,让“权利”切实造福人民。

对准人民之需,普法与守法并进,积聚法治之势。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因此,要对准人民之需,站稳人民立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普法切实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从人民群众的生活入手,讲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话,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法治之需,在实时普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上下足功夫,营造普法的浓厚氛围,让人民群众能自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真正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聚法治之势,推动构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不断提高法治的现代化水平,让社会治理更为高效、人民的生活更有品质。

对准时代之变、社会之序、人民之需,我们要筑牢法治之基、行好法治之力、积聚法治之势,凝心聚力,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行,共同画好“法治”圆,法治中国定能舒展出美好画卷,我们也定能够绘出美好的“幸福圈”。(福建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高丽玉)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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