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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巡察工作数据中心建设跑出“加速度”

2021-02-02 16:47:22 | 来源: 中廉在线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上下一体化运行的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委巡察办积极筹划、加速推进,建设高标准、现代化的巡察工作数据中心,为深化政治巡察工作提供保障,使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一、明晰任务、强化职责

石拐区巡察工作数据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石拐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巡察信息化建设,收集管理、统计分析巡察数据;负责建设维护巡察数据库及数据管理平台;负责巡察工作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夯实硬件、提升软件

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严格执行专业设备采购程序,投资25万元建设巡察工作数据中心,中心参照自治区和市委巡察办巡察工作数据中心的功能区划设置了办公区、借阅区、工作区和档案区共4个功能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动智能密集架、恒湿机、防磁柜、专用服务器、专用计算机、高拍仪、扫描仪等专用设备,依托“密集架操作系统”、“巡察数据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实现对巡察档案材料数字化存储、管理及综合利用。

三、打造队伍、建立制度

一是配建信息化队伍。成立石拐区巡察工作数据中心,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在此基础上,区委巡察办邀请老师针对数据录入、档案整理、信息安全等方面对全体人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业务培训,同时,采取“边学边干,以干代训”的方式迅速上手,现已整理入架巡察档案20余册。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1名联络员同步录入巡察档案,助力巡察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建立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为确保做到巡察工作数据中心统一操作、规范运行,我办研究制定了《操作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数字化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等7个相关配套制度共57条具体规定,有效发挥了数据中心对巡察工作的促进和引领作用。

截至目前,我办正集中力量对前期巡察数据进行录入,计划于6月底前全面启用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实现自治区、市本级与石拐区巡察数据库三级数据连通共享,提升巡察工作精准性。(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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