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对基层治理痛点难点的深切关注,以及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以实际行动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落地见效,让基层工作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
“减”去形式主义,“增”强实干效能。“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强调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规定》的出台,为基层干部切实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提供了有力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和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减”少繁杂事务,“增”添服务热情。“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规定》明确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为基层“正名”。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厘清基层职责边界,坚决杜绝将不属于基层的工作强加给基层。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服务群众的工作中,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减”轻工作压力,“增”强创新动力。“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在基层工作中,创新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动力。《规定》通过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等举措,切实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广大党员干部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减轻工作压力的同时,积极培养创新思维,勇于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路径。要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基层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同时,要鼓励基层干部大胆创新、敢于尝试,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为基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孙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