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深化拓展减负工作为目标,旨在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并释放基层抓落实的精力。《规定》的出台,不仅回应了基层呼声,更折射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层逻辑,标志着从“控量减负”向“提质赋能”的转型。
从“文山会海”到“轻装上阵”
《规定》从严控数量、提升质量和加强评估对精简文件提出具体要求。文件质量提升强调“短实新”文风,通过量化标准,直击基层痛点,摒弃形势背景的冗长铺陈,转而突出具体措施,这非常契合基层需求。评估审查机制引入“减负一致性”原则,禁止随意要求报送材料或制定配套文件,从源头杜绝形式转化,此举不仅释放文书处理时间,更引导干部专注政策执行,推动从“数量导向”向“效能导向”转变。
从“层层加码”到“瘦身增效”
会议过多是形式主义的典型症状,《规定》以数量控制、规模优化和效率提升为核心破局。“每年综合性会议不超过1次”“避免层层陪会”等内容,直击基层“会海”困境。“讲话不超过1小时”“控制发言时间”,直指“长会空谈”弊病,鼓励直奔主题的务实风格,这些不仅节省时间,更是政绩观的校正。
从“权责错位”到“回归本真”
文件严禁“以属地管理转嫁责任”,并清理挂牌、证明事项,直击“牌子满墙”的形式空转。《规定》强调“责权一致”,是治理科学化的体现,基层应聚焦主责,非万能兜底,通过量化标准、程序规范和权责厘清,推动干部从“痕迹留痕者”转向“问题解决者”,把破难题、促发展、解民忧作为基层工作重点,多做些雪中送炭的关键小事,少做些锦上添花、花上垒花的表面文章,切实让减负有成效、松绑有收获。(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