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民生 > 食品卫生 > 正文

云南威信:践行一线工作法 做实民生工程

2022-06-13 14:38:51 | 来源: 中廉在线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云南省威信县医疗保障局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国家为进一步降低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规定从6月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再次下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6元/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元/人次。调整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2元/次,检测试剂 (含采样器具)允许除外单独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 (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6元/次。

从6月6日开始,检查组对全县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查询收费系统、实地暗访、现场了解等方式对价格调整后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体来看,各级医疗机构全部按照规定时间严格执行了下调后的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价格公示。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动态监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项目成本变化情况,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保驾护航。(威信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辛馨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