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作风建设再添制度保障。全党正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条例》为遵循,以过紧日子的实际行动诠释初心使命。
以制度之严夯实作风之基。“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条例》通过细化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资源节约等重点领域标准,为党政机关划出行为边界。党员干部需强化“制度如铁”的敬畏意识,将《条例》与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通融合,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深悟制度内涵。要聚焦“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易滋生浪费的环节,建立预算动态监控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预警异常支出,推动制度执行从“纸面”走向“地面”。同时,健全监督问责链条,将《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绩效考核体系,以“长牙带电”的监督保障制度刚性。
以表率之力引领清正之风。“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当以“一箪食一瓢饮”的自觉,在公务接待中严守标准,在基层调研中轻车简从,把过紧日子内化为政治品格。要破除“新形象工程”等扭曲政绩观,建立重大项目决策回溯机制,对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实行“一票否决”。在机关运行中推广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绿色模式,通过能耗数据公示评比形成节约竞赛氛围。更要以“眼里不容沙子”的态度向“车轮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亮剑,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形成震慑,让厉行节约蔚然成风。
以精算之功增进民生之福。“财有限而费无穷,当量入为出。”过紧日子的本质是以政府支出的“减法”换取民生福祉的“加法”。《条例》明确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更多财力投向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党员干部需善用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工具,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对民生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政务服务中深化“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在民生工程实施中推行“阳光公示”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预算监督,让每分财政资金都化作滋润民心的甘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唯有将过紧日子作为检验党性的试金石,方能在精打细算中锤炼作风,在节用裕民中践行宗旨,答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作风考卷。(王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