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笔者认为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各地要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要注重人员选派、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评激励等方面工作,确保驻村第一书记真蹲实驻、真帮实扶、真抓实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实现全面小康。
坚持人岗相适抓好选派。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等不同需求的基础下,坚持因地制宜、人岗相适的原则,把干部的“专长”与所驻村需求相结合,注意从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专长角度出发,对被选派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弄清每个人的专业、特长,做好备案登记,确保心中有数,手中有人。
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对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进行岗前培训,切实提高他的履新的能力素质,让他们清楚自己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真真正正明白去驻村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去做,决不搞思路不明、职责不清、方向不准、稀里糊涂混日子。
日常管理考评激励并行。注重目标定位,将解决乡村振兴难题,当好乡村振兴推动者,落实帮扶项目、完成乡村振兴任务作为第一要务。注重由组织人社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党委负责驻村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和量化考核机制,把驻村工作与村级工作同督查、同考核、同评比,推动驻村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同时,驻村第一书记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解决感情上和老百姓亲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树立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人人争先的工作氛围。(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人民政府 潘孟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