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犹如一面棱镜,折射出党对干部教育规律的深刻把握。这份诞生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键时期的纲领性文件,其价值不仅在于条款的增补完善,更在于它回应了“培养什么样的干部、怎样培养干部”这一根本命题。当我们在字里行间触摸到“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等关键词的温度时,实则触碰到了新时代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内核逻辑。
政治性是党校教育的生命线,而《条例》将这一特质具象为可操作的制度设计。文件明确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中心内容,不是简单的课程安排调整,而是确立起了精神坐标系。党员干部在党校这座“熔炉”中的每一次思想碰撞,本质上都是对“国之大者”的认知迭代。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强调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系统训练,这种三维能力的锻造,恰是破除“温差”“偏差”现象的关键密钥。当理论武装从“入耳”走向“入心”,党员干部方能获得穿透迷雾的政治慧眼。
质量导向在《条例》中呈现出鲜明的实践品格。针对过去存在的“学用脱节”问题,修订后的文本构建了“需求调研—课程开发—效果评估”的闭环体系。要求教师每年参与基层调研的规定,暗含着“教育者先受教育”的深意;案例教学比重的提升,则是对“纸上谈兵”教学模式的纠偏。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数字化转型作为创新突破口,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不是技术层面的升级,而是教育形态的重构。这种改变使得党校教育能够突破时空界限,在“指尖”与“间”架起桥梁。
制度刚性与创新活力的辩证统一,构成《条例》修订的显著特征。一方面通过量化指标强化刚性约束,如领导干部讲课学时要求、学员管理细则等;另一方面又为基层创新留有弹性空间,鼓励探索“定制化”“滴灌式”培养模式。这种张力的平衡,反映出制度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深刻转变。当“从严治校”与“因材施教”形成合力时,党校才能真正成为不正之风的“净化器”、能力提升的“加油站”。
站在“两个大局”交织的历史方位审视,《条例》修订绝非简单的文本更新,而是对干部教育规律的再认识、再深化。它既延续了“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又注入了与时俱进的时代内涵;既守住了“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这个根本,又开辟了教学方法创新的广阔天地。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这份文件的真正价值,在于启发我们以归零心态重返“初心之地”,在系统的理论武装中重拾使命、重塑能力、重构方法。当每个学习者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坐标系”和“路线图”时,《条例》的精神力量就将转化为奋进新征程的实践动能。(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