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宝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持续强化医疗机构管控,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付巾铧带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县直二级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对落实院感防控、双易通场所码、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定期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消毒通风、查验防疫三宝等防控措施进行检查。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 11家,其中张艳春内科诊所未营业;瑞康医院预检分诊有一张流调表医生未签字,责令立即改正,其余9家医疗机构均能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通过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提高了防控意识,促进了防控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李录锋 马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