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
各级党组织当深刻领会《条例》内涵、掌握其要义、精准去执行,用好“这本宝典”,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过硬队伍,奋力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条例》,以知来路明去路的初心,守住思想之“门”。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条例》共46条,分为总则、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等7章,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作出明文规定要不断强化学习意识。在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对组工干部的能力和要求更高,要以“为什么学”为导向、“学什么”为内容、“怎么学”为方法、“学到什么”为目的,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思,努力成为吃透政策的“百事通”、精于业务的“内行人”、熟悉基层的“多面手”,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本领融入到具体实践和实际工作中,使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不断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
悟《条例》,以制度夯实党组织建设,敞开人才之“门”。《条例》在第二章明确了组织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列出了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的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分别对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为各级组织部门统筹做好组织系统各项工作点出了主题、划出了重点、提出了要求。各地方党委要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不断提升覆盖水平和建设质量。要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质量,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打响引才育才组合拳,推进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等机制,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强用好。
践《条例》,以锐意进取的探索精神,打开创新之“门”。《条例》在第四十一条指出,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各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践行在组织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持续解放思想,要不断开拓创新,运用科学思维方法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努力在锻炼“七种能力”上下功夫,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胸怀,审视、谋划和推进组织精细化、规范化,坚持做到工作无疑点,落实无难点,创新有亮点,不断推进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罗前村 廖伟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