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关于学习《条例》精神,党员干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党员干部要认识到学习《条例》的意义。“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习近平总书记一向倡导领导干部干干净净干事是马克思主义在政党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把这作为为政之德、为政之道、为政之要。《条例》中明确指出需要遵循“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组织工作原则。所以广大的党员干部更要积极为先,学习好《条例》的重要指导精神,并做好宣传解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认真遵照执行。
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引导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保证学习贯彻活动有序进行、落地见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各项党建工作的提质增效。要积极按照党中央、中央组织部的部署,从多个方面抓好落实,并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条例》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好做好《条例》的宣传引导工作。
党员干部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促使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全面学习《条例》的内容、认真落实《条例》的要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体现了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规定“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李星灿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