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不仅要让广大群众有吃、有住、有钱,房好、路好、村好,还要让大家有好的精神、好的风气、好的形象,这个是最本质的东西。因此,加强乡村振兴,必须始终坚持把乡村文明建设贯穿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乡风文明的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软实力”保障。
近年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从山水美到村居美,从环境美到生活美,一幅集绿水青山生态美、乡愁记忆人文美、乡风文明和谐美、产业兴旺经济美的美丽乡村新画卷,正在各地徐徐展开。但随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社会的加速转型、多元文化交织和外部环境综合影响,村民传统道德观念被打破,新的价值体系未形成,有的村规民约形同虚设,一些文明村镇“脏乱差”问题仍然突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村容村貌、示范带动与文明乡风建设要求有较大差距,一些不良风气在农村有所抬头,农村精神文化“边缘化”“荒漠化”问题突出,文明乡风建设没有内化为农民自觉自愿的行动,本应是党政引导、群众主导,却变成党政主导、群众观望。这一系列问题,既有其历史性,也有时代性,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在实施乡村振兴、全面决胜小康的关键时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这些短板和弱项,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好文明乡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乡风文明是事关乡村振兴的全局,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满不满意、幸不幸福,是乡风文明程度最直接的体现。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一蹴而就,惟有下足“绣花功”,坚持责任落实、环境整治、培育文明理念、定规矩建机制“四位一体”,一项一项细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地销号完成,才能增强乡村振兴的底色和厚度。在责任落实上,要把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的主体责任,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保证乡风文明建设得到高位推动。在环境整治上,要借鉴“5分钱工程”经验,拓展农村地区垃圾治理新模式,加快完善农村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探索“组收集、村转运、县(乡镇)处理”等模式,进一步净化农村环境。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用好村规民约等农村管理制度,对乱丢垃圾行为进行“有痛感”的处罚,逐步根除农村乱丢垃圾陋习。在培育文明理念上,要发挥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和浸润作用,突出文化熏陶,依托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祠堂,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农耕馆、家训馆、好人馆,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突出风貌塑造,围绕管理服务优、人居环境美、家风家教美、乡村景观美,让广大乡村有“颜值”更有气质。在定规矩建机制上,一方面,要组建村规民约指导小组,一村一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定期开展农村各类文明创建和评选活动,定期组织评选表彰一批移风易俗的先进村、先进家族和先进个人,以及“最美家庭”“最美人物”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奖励。另一方面,要强化负面约束,在村规民约中突出惩戒功能、处罚条款,对违反的除了严格处罚外,调整或取消其所享受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还要让亲朋好友都鄙视他。通过建立约束机制,让红白喜事有规定、有标准、有约束,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新风尚。
建设文明乡风是时代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既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搞大干快上,也不能顺其自然,实行无为而治。惟有坚持“四位一体”,把乡风文明建设抓实抓细,把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让乡村振兴与乡风文明相向而行、良性互动、互相促进,把不良的风气压下去,把良好的风尚立起来,才能以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盘得胜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