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蓝图已绘,地域辽阔的农村地区群众法治意识相对淡薄,农村基层组织要夯实建强,促全面依法治国沾土“成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基层组织领导建设力度需深耕一分。基层组织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在农村地区“闻声令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执行能力是重点,班子“领头雁”人选是关键。选好带队人,搭好班子队伍,村“两委”队伍才能避免内耗,团结一心、协调一致全力落实依法治国工作部署。2019年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工作要求,保障基层组织声行合一,地方党委要早谋划,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契机,选优“一肩挑”人选,配强村“两委”干部队伍,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凝聚起强大组织合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在农村地区茁壮成长,需党员引导群众走好“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是一项全民性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到知法、尊法、守法。面对我国超过5.5亿的农村常住人口的庞大体量,他们个人文化和法治意识参差不齐,法律知识和信息接收渠道单一,广大农村党员要充当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宣传员”角色,善用“乡音”、“土话”等农村老百姓能听懂、愿意听的交流方式,向农村群众宣传、解读依法治国政策,深化农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同,使广大农村群众面对撒泼耍横的“村霸”,欺行霸市的“菜霸”能以法护身,而不是采用非法聚集、堵工堵路等极端措施,使广大农村群众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受益者和自觉参与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在农村地区开花结果,党员队伍管理要坚持刀刃向内“杀虫除害”。党员是群众言行的标杆,党的先进性由每一名党员来体现,但有的党员未能抵挡诱惑忘了初心,在生活中“乱花渐欲迷人眼”,丢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利用家族势力、个人暴力横行乡里,轻视、践踏法律,成为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害虫”和“杂草”。面对失去底线的党员,我们要拿出刮骨疗伤的勇气,忘了乡里乡亲的“人情”,将混杂在党员队伍中的“毒瘤”剔除,让党员遵法、守法的作风成为农村群众信法、护法的“口风”。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基础是人民,农村广大群众不能掉队,加强农村地区组织建设,让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在农村“沾沾”土,滋养农村群众心中的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不断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欧广剑 贵州省剑河县观么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