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文章强调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指出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如何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笔者认为需要围绕着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做文章。
一是大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注册。通过登记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实施农产品品牌化管理战略,不仅可以提高农村产业体系的组织化程度,而且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经济发展。例如,以“一村一品”为抓手,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规律和优势,培育一个或几个主导产品和产业,建立“农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带头人+品牌”的经营模式,持续壮大乡村的产业发展。同时,在实施农产品品牌化管理战略的过程中,一方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并发挥导向作用,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广泛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注册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和法律观念;另一方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性和技术性指导工作,不仅要明确职责任务,也要加强沟通,合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注册工作。
二是切实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全链条保护。地理标志和商标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一方面,强化市场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已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品质信誉和规范使用,依法查处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通过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保护的新发展。例如,实施质量标识和可追溯管理制度,在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主体目录和生产档案的基础上,使用信息化平台(智慧生产、营销、监管等)和二维码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从而提升农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公信力和经济价值。
农为民之本,加强我国的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是新发展格局下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施“商标富农”、“地标兴农”战略,将为乡村振兴建立长效机制;全链条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王弘杰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蔡宅村党总支书记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