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农村经济在稳步发展,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步伐也在加快。但是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偏弱,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不足,村民参与度低,项目落地困难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这就要求我们针对问题采取措施,提升集体经济水平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和党支部书记的直接责任。要认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政治任务,是筑牢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根本保证,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乡镇党委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抓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到实处。要压实村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村党支部书记绝大部分都兼任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理事长,支书的主动作为和发展意愿直接影响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调动支书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党支部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要加强培训,打造一支有意愿、有能力带富致富的专业队伍。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专业知识直接影响一个村的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果,要想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项目,必须有一支有意愿、有能力的带头队伍,俗话说“村子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一支专业化的带富队伍能够把控方向、凝聚人心,能够将村集体经济领上一个正确的发展道路。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成立自然村、行政村、乡镇三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并且建章立制实体化运营。《集宁区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指导意见》中要求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是有科学依据和实践证实的,是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的。健全组织,同时完善组织章程、议事机构、运营机制和财务规定都是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正常运转的基本措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组织部 孙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