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我作为一名省聘大学生村官被分配到才溪镇参加工作,我深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道理。
2021年6月,我有幸加入纪检监察干部这个集体,虽然积累了一些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但是面对新的岗位要求,一切都得重新学习,不论是监督检查、信访接待,还是整理卷宗、案件调查。我觉得要当好纪检监察干部,除了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还必须搭好纪检工作与群众诉求之间的桥梁,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常深入农家小院、山间田野,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监督党风政风。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随机走访了一位摊主。
“阿婆,炸米果怎么卖啊?生意好不好啊?”我看阿婆白发苍苍皱纹满面,年纪这么大了,还在卖米果,便聊起来了家常来。
阿婆一听说我是镇里纪委监察干部,激动的连说了几句“谢谢、谢谢···你们纪委的干部可真是帮了我大忙啊。”
听到阿婆连声说谢,我好奇地追问了下去。原来啊,2020年的时候,镇里执法中队有一名队员经常在街上的店铺赊账、借钱,阿婆这样没有店铺的小摊子也会有他的“光顾”,好多商家、摊主几经催促才会还一些,但也继续接着赊,摊主们又不好拒绝,阿婆说,我这里就欠了几十块钱,也不会意思找他要,但是小摊小贩的,本来赚钱就辛苦,来钱也不易。有次一个店家和纪委同志反映了这样的情况,没想到,马上就有了回音,最后辞退了那名队员,真的是要感谢纪委的同志。
听着阿婆的话,我内心感触颇深,原来纪委不是得罪人的冰冷部门,而是有温度的群众的后盾,谁说我们纪委没有朋友,群众就是我们的朋友啊。
执法队员利用自身身份在集镇赊账、记账,店家向其催款后不还或仍有拖欠的这种“小官”贪腐,实在令人气愤,这种“雁过拔毛”式“微腐败”,抹黑了政府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像这样连基层干部都称不上的临时聘用人员,说他们是“小苍蝇”还算不上,用“蚊子”来描述会更准确些。一个人被蚊子吸血,不会因为失血而亡,顶多就是多两个包,痛痒两日,但是如果蚊子多了,就有可能染上传染病。
才溪镇纪委监察组通过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镇政府调查,对黄志光予以辞退,整治了该行为,在干部中立了威信,在群众中得了信任。为规范临时人员管理,整顿不良习气,才溪镇积极探索,制定了《才溪镇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同时,才溪镇纪委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紧紧围绕才溪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小小“米果”,折射出深刻的大道理,这种“小官”贪腐现象往往最容易忽视,但是一旦发生,最直接的就是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污染的是整个社会风气,其危害性不容小觑。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这是长征时期,我们红军铁的纪律。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才溪镇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传承和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对违反纪律的行为“零容忍”,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改进联系群众途径方法,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好社会风气。(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才溪镇纪委副书记 蓝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