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政法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依据,坚持把全面从严贯彻到各方面、落实到工作末端。乡镇基层群众性强、职责性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线阵地,乡镇政法工作的开展有着个人的特别性,作为基层政法干部,必须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基层党委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基层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的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基层政法干部必须肩负起的首要职责。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协助乡、村两级政法队伍不断强化思维教育与理论武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和党的重大决策安排保持一致,保证任何时候都和党同心同德。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基层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基层政法干部承担着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就是要求基层政法干部听党指挥,把党的重大的决策安排落实到政法各种工作中去,维护好社会稳定。
坚持问题导向。毛泽东同志指出,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哪里有没有解决的矛盾,哪里就有问题。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矛盾运动永无止境,旧的问题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基层农村社会结构复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群众需求的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矛盾、务工纠纷等问题频发。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切实了解科学的思想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有利于将问题与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坚持问题导向,前提是透彻理解问题与矛盾产生的根源。现在我们正处在矛盾和问题多发期,思想认识问题与现实利益问题交织,长期积累的问题与新出现的问题叠加,问题绕不开,也躲不过。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既要找准共性问题,也要找到个性问题;既要找准表面问题,也要找到深层次问题。基层政法干部务必将战略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握政法工作的全局性。
坚持公平正义。“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作为人民矛盾的调解员,时刻站在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一线,基层政法干部在具备较强的本领与过硬的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与高尚的人格魅力,调节矛盾纠纷要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时刻确立党委、政府与政法工作的威信,维护好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古楼乡人大秘书、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徐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