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称《规定》),着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调加强党委(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和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从党的作风、执政纪律和主体责任三方面为推进从严治党扬“鞭”助力。
下好作风这盘“先手棋”。党的作风事关党的执政基础,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源泉。全面从严治党要从作风建设开始,而抓好作风建设,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既注重把握普遍性,又注重抓住特殊性,分类指导,对症下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的作风内化于信念,外化于习惯,固化为制度。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协调推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作风建设质效,不断进化政治生态,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接通纪律这条“高压线”。全面从严治党不能紧靠理想和觉悟,还要有刚性的约束强制推进。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防止党的肌体感染病毒的“防火墙”,是增强党的肌体免疫力的“总开关”。当今的社会,有太多诱惑和外界的干扰,各种思潮、各种文化观念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突和斗争,用纪律管人带有强制性和根本性。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将党的纪律接起来、严起来、立起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构筑不想腐的堤坝。
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就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以责任压力激发工作动力,以责任落实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升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而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导致违纪问题频发,要严肃追究党组织和相关人的责任。以追究问责的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吉林省双辽市委组织部 王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