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就狗只挣脱约束绳绊倒八旬老人一事进行情况通报。通报指出,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自事件发生以来,社会各界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公众对老人意外身亡表示惋惜。规范行为,文明养犬是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
规范行为。当前,养狗的家庭越来越多,多种品种、大小不一、秉性不同的犬类进入人们的生活,市民在养狗的过程中,按照自身生活习惯进行喂养,会造成犬类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大小便、大声犬吠、四处流窜等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同时也影响市民的安全。必须采取措施,从制度及道德方面规范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养犬的社会环境,使社会公众接受养狗、认同养狗。
以此为戒。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12岁孩子在没有监护人的陪同下独自牵狗出门,造成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导致老人意外身亡,一个不经意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必须以此为戒,告诫社会公众文明养犬,在社会公众场合规范行为,拉好绳、看好狗,营造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生活氛围。
健全制度。养犬逐渐普遍,犬类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员,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犬类作为生活中的一员,必须遵守社会各项规章制度,作为犬类监护人更有责任约束犬类行为;必须建立健全养犬规章制度,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针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惩,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社会。(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张麟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