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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全力做好组织工作

2021-04-19 14:27:32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方式、原则、适用对象,明确了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对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作了规定。该规定是第一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要扎实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研讨、主题党日、培训示范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全面掌握《规定》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规定》规定,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把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要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鼓励党员干部到农村、企业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邀请纪检书记讲党课和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决挺纪在前。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支部监督作用,加强对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抓好政德教育、家风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依纪依规做好审计监督调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贯彻落实组织处理规定,要立足监督执纪工作实际,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科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用好组织处理措施,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忠诚干净担当。(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组织干事 叶金球)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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