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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让组织处理规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刃

2021-04-15 08:24:20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如需让这“规定”更好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刃,还需从如下“三注重”发力。

注重宣传教育,助《规定》深入人心。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要想使《规定》真正落地生根,就要求我们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积极营造学习《规定》的浓厚氛围。如开设专题网站;布置展板、宣传橱窗、电子屏;充分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着力宣传《规定》内容。同时邀请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党员大会、学习大会,为党员干部深入浅出讲解《规定》,以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助推《规定》深入党员干部内心。推动《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内容人人知晓、入脑入心,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自觉遵守规矩,干事创业。

注重实事求是,让《规定》精准执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法”,执行好《规定》,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各地区实际为根本。我们党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有着近千万的党员领导干部,大家所处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发展也不同,情况千差万别、案件千变万化,不可能适用于每个情形。因此还是要以实际为主、实事求是,视现实情况而定,杜绝组织处理泛化、简单化,确保查核问题准确全面、界定责任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轻重得当,实现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

注重重塑再造,忌《规定》矫枉过正。任何一项纪律规定的出台,惩罚绝对不是目的,教育并重塑再造才是根本。我们党常常强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其实就是怕有些时候因为误解而矫枉过正。为此,要想让《规定》真正发挥激励作用,而不是恐吓作用。就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帮助那些因为真正敢做实事而犯错的干部,认真反省,找到错误,总结经验,帮助其立足岗位再立新功,加快实现“重塑再造”。而且要本着“从善则有誉,改过则无咎”的原则,对积极改正且表现好的干部,要防止因一次过错而被终身弃用的情况发生,以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知责在心、履责在行,不“因噎废食”。(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科员 王黎明)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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