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不是全脱产干部,工作之余从事农业生产及手工业生产本无可厚非,但部分村干部从事“村外兼职”且未能正确处理兼职与本职的的关系,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一是耽误工作推进,村干部作为基层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承担着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村外兼职”会分散村干部大量工作精力,无法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导致上级方针政策得不到及时传达,组织安排工作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群众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二是影响班子团结,从事村外兼职导致村干之间收入差距大,工作分配不均,村干之间经济收入上互相攀比,工作推进上相互推诿,工作重心偏移,影响村级工作的正常推进,削弱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引起群众不满,村干部享受财政报酬却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忙于兼职,对村内工作缺乏责任心,甚至出现群众有急事需办理,村干部却几天不见人的现象,群众意见大,为此上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建议:一是加强教育,促进村干部思想观念转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使其正确认识兼职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二是提高待遇,增强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改善村干工资结构,加强考评考核,将工作能力、业绩优劣、贡献大小作纳入工资分配依据,调动村干积极性;三是积极引导,出台相关政策,营造村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鼓励村干发挥好致富带头人作用,积极投身于带领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伟大事业。(贵州省凯里市镇远县蕉溪镇人民政府 张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