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进步的征途中,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其效果直接影响着民众的福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模式,如同鼎之三足,巩固基层治理的根本,为社区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培育文明风尚,构筑起基层治理的新架构。
一、自治为基:激发治理活力
自治作为基层治理的基石,是赋予治理新生活力的关键。自治凸显了民众的主体作用,促使居民和村民积极参与社区和乡村事务管理。城市社区中,居民议事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生气勃勃,“居民议事厅”“自治小组”等微治理模式,依托“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机制,使民众在公共事务中担当主角。无论是小区环境的改善还是公共设施的建设,居民们通过民主协商、共同决策,既解决实际问题,又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认同感。自治成为基层治理的“引擎”,只有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才能使基层治理充满生机。
二、法治为本:稳固治理底线
法治作为基层治理的支柱,为治理提供了坚实保障。法治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范,在基层治理中,法律是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的强有力工具。通过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立法治服务团队,利用“以案释法微课堂”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将民法典普及融入日常生活,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形成遵法、守法、用法、靠法解决矛盾的良性环境,为基层治理奠定坚不可摧的法治基础。
三、德治为魂:培育文明风尚
德治作为基层治理的灵魂,为治理注入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德治通过道德规范和价值引领,滋养人心,凝聚社会共识。通过打造“道德评议堂”“身边好人榜”等精神文明阵地,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邻居”等评选活动,树立榜样,推动崇德向善的氛围扩散。这些道德力量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群众的行为和观念,促使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德治如同春雨,润物无声,从思想深处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育文明新风尚,为基层治理注入精神动力,使基层社会充满人文关怀与温情。
通过构建“自治激发活力、法治定分止争、德治春风化雨”的治理模式,既继承了“枫桥经验”的服务宗旨,又通过机制创新使传统经验在数字化、多元化参与的新时代焕发新活力,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大的动力。(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