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认真开展并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明确填报范围,实现自评全覆盖。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自治区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体目标要求,在前期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运行监控的基础上,对所有预算批复项目和年中新增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自评指标涵盖产出、效益、满意度、预算执行率等,做到了项目指标的自评全覆盖,切实做到将“花钱必问效”的理念贯穿于整个绩效自评全过程中。
二是夯实填报基础,提高自评质量。认真学习绩效评价文件精神,并邀请财政厅绩效评价专家授课,提高部门自评质量。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各项目开展、经费支出等基础数据,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加强整改提高。针对自评结果扣分的指标,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李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