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足农村实际,瞄准关键领域,为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划出“硬杠杠”,树起护航乡村振兴的“风向标”,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意义深远。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农村基层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排头兵”、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其廉洁履职关乎乡村发展的根基与未来。
廉洁履职,是农村基层干部坚守初心的“压舱石”。从集体资产管护到乡村项目建设,从惠农补贴发放到公共事务管理,桩桩件件,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皆是农村基层干部初心的考场、廉洁的战场。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是党和国家对农民的关怀,绝不容侵占挪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乡村发展的宝贵财富,岂容擅权妄为、谋取私利。现实中,一些基层干部因一时贪念,在补贴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资金,在集体资产管理里低价处置、违规出借,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更寒了百姓的心。反观那些深受群众爱戴的好干部,如太行山上的“新愚公”李保国,35年扎根山区,绿了荒山富了百姓,心中唯有为民服务的初心,毫无半点私欲杂念。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廉洁内涵,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标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应把党纪国法刻进心坎,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让廉洁自律成为干事创业的坚实保障。
廉洁履职,是凝聚民心、汇聚乡村振兴合力的“强磁场”。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核心在干,需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干部腰杆挺得直,群众心里自然亮堂,乡村振兴的同心圆就能越画越大。宅基地审批坚持公平公正,产业分红做到账目清晰,纠纷调解秉持一碗水端平,这些看似琐碎平常的工作,实则是凝聚民心的关键所在。曾有支书总结“三晒”工作法,村务事项晒太阳、重大决策晒流程、个人事项晒家底,提升治理透明度,守住廉洁底线,立起公信丰碑。基层干部当坚持以“公”字当头、往“细”处用心、向“严”处发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民心,方能织密党群连心网,凝聚起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
廉洁履职,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乡村建设项目是乡村发展的重要支撑,若在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会阻碍乡村发展进程。从虚列项目套取资金,到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种种乱象严重破坏乡村建设生态。而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也会导致公共资源分配不公,损害社会公平正义,降低基层治理效能。只有严格遵守《规定》,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落地生根、发挥实效,每一项公共服务都能精准惠及群众,才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乡村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祝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