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载有余,其精神内核当如汨罗江水,奔涌不息而非潮退沙平。作风建设要跳出“运动式”窠臼,需以历史智慧为镜,照见常治长效之道。
历代治乱兴衰昭示着作风建设的辩证法。北宋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时,曾以“明黜陟、抑侥幸”整饬吏治,却在人亡政息后陷入“更张无渐,规摹阔大”的困局。明人张居正独创“考成法”,通过“月有考、岁有稽”的常态化监督,使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这警示我们,作风建设不能止步于雷霆万钧的整治,更要建立“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长效机制。就像都江堰的深淘滩低作堰,既要荡涤积弊,更要构筑制度堤坝。
制度文明的演进印证着常抓不懈的必然。韩非子云:“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汉代“刺史六条问事”将监察制度细化到“察纵盗贼”“察侵渔百姓”等具体规范,成就“文景之治”的清明政风。今日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形成“徙木立信”之效,正因其构建了“四风”问题的精准识别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纠治机制。正如敦煌莫高窟的千年壁画,制度的精妙设计方能抵御时光侵蚀。
文化土壤的滋养决定着作风建设的生命力。王阳明巡抚南赣时,不仅立十家牌法整顿吏治,更建书院、兴教化,使“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觉悟深入人心。中央八项规定要真正落地生根,需要培育“不要人夸颜色好”的价值自觉。就像龙泉青瓷的冰裂纹理,看似残缺却成就独特之美,作风建设中的文化涵养,恰是在细微处见精神,在常态中显品格。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苏轼在《晁错论》中警示改革不能“欲速则不达”。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当如大运河般贯通古今,既汲取“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的历史智慧,更激荡“逆水行舟用力撑”的时代强音,让作风建设真正成为永不竣工的政德工程。惟其如此,方能避免“潮退沙痕露,风过浪迹消”的遗憾,在历史长河中写下属于这个时代的作风篇章。(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