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要想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基层干部要坚守理想初心,继承优良党风,严守纪律红线,勇作自律先锋,以躬身践行的姿态将《规定》融入日常工作,以久久为功的决心推动政策落地生根,让这份制度利器释放出最大效能。
在人生发展之路上,坚守理想初心,始终将 “以人民为中心” 镌刻于心,把实现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行动指南。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思想基础,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时保持定力,不被私利所诱惑。基层干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是群众感知党和政府关怀的“神经末梢”,这个特殊的位置要求他们的工作要时时刻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敷衍搪塞,不推诿扯皮,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真正做到为群众解难题、排障碍。
于作风传承中,延续党的红色血脉,以求真务实为墨、以担当作为为笔,勾勒出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过硬本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重要途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党保持强大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源泉。基层干部要紧紧握住这弥足珍贵的宝物,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牢牢留住这不可多得的源泉,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做到把有限的资源花在刀刃上。
在纪律底线前,严守党规党章红线与法律法规,以清正廉洁的品格筑牢履职根基,主动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是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底线要求。《规定》强调基层干部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基层干部作为政策落地的 “最后一公里” 执行者,唯有将法治思维深植于工作实践中,才能确保权力运行始终在阳光下。无论是强农惠农补贴的发放还是乡村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每个环节都需以法律为标尺,只有时刻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清醒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责任,才能在面对诱惑时守住底线,真正做到依法用权不越界、为民用权不谋私。
在乡村振兴的旅途上,化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先锋,勇立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潮头,推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廉洁自律是基层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基层干部应当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做到"廉洁自律、干净做事"。这不仅包括不贪污受贿、不挪用公款,还包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活动。自觉接受监督是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重要保障。基层干部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工作信息,防止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只有在监督的约束下,基层干部才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持廉洁自律。基层干部也是群众的带头人,其一言一行都具有示范效应。因此,基层干部更要"发挥表率作用",在廉洁自律方面为群众树立榜样,引导群众形成崇廉尚俭的良好风尚。
《规定》犹如高悬的明镜,照见基层廉洁履职的方向,广大基层干部要深学细悟、笃行不怠,确保《规定》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其在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关键作用,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