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营造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深厚氛围,进一步构建构筑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四个提档升级细做实“清风干部”评定工作。
一评定范围提档升级。采取逐级覆盖、梯次推进的原则,推动评定范围广度提档升级。评定人员范围为各镇(农场)、旗直部门班了成员及所属站办所、科股室股级以上干部,社区、村两委成员,及对应监察对象的“六类人员”。共评定2020年度“清风干部”2024名、“清风干部标兵20名”、“清风集体”5个。
二评定标准提档升级。通过详细列出11条“负面清单”, 明晰自然退出、审核退出机制,合理设定违纪违法“硬标准”和道德诚信、群众满意度“软指标”,进一步严格评定条件标准,切实提升群众参与度、关注度。同时,将净化基层和机关政治生态、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定标准,细化公开公示方式,提高公告影响力,突出工作实绩,强化“正向引导”,并将对在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的人员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的,将从名单中剔除,反映问题线索不属实的,将予以澄清正名,切实发挥“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政治体检的作用,为干事担当者鼓劲撑腰。
三舆论宣传提档升级。利用新媒体传播快、范围广的优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联合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宣传形式,通过“网微刊报视”内外宣传媒体,宣传评定过程、成果经验和典型事迹,展示“清风干部”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促进清风气正、干群和谐。
四结果运用提档升级。以分行业领域,分别推选清风标兵工作,充分发挥“清风干部”和“清风集体”的引领作用, 强化“正激励”、弘扬“正能量”;将“清风干部”名单在旗、镇、村三级同步公示,将评定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实绩考评和干部提拔重用相挂钩,作为选人用人现实依据,运用到干部的管理、使用、培养和选拔上,激发党员干部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牢牢抓住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使社会上形成“倡廉学廉”的风气。(袁君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