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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洁“三色”,绘好振兴图景

2025-08-20 08:52:51 | 来源: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基层干部身处乡村振兴、为民办事的一线,关系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着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要以《规定》为准绳,切实筑牢廉洁防线,为新时代“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强屏障。

一是擦亮作风底色。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根据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7.7万件,其中立案乡科级干部12.1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4万人。这个数据为广大基层干部敲响警钟,权力虽小,责任犹重,务必要常怀敬畏之心,慎微慎独。《规定》明确列出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五个应当”和“二十二个不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把学习《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研讨交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内容与精神实质,明确什么“务必为”,什么“不可为”。要认真对照条款,逐项检视自身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是否存在偏差和风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让铁的纪律融入日常言行、转化为自觉遵循。

二是永葆为民本色。基层干部的形象关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牢记为民初心,始终以人民的需求为工作导向,自觉抵制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各项诱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针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都划定了行为红线,这些领域关乎着群众最直接的切身利益,要利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栏、村民议事会、小微权力监督群等载体,公开村务决策、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务监督,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大基层干部要自觉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干作风服务群众,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将群众监督视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和改进作风的镜子,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服务群众中践行初心使命。

三是转化干事成色。作风建设的成效最终要用干事创业成效检验,要将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服务民生的成果。《规定》的出台是为广大干部的行为划定准则,从而为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广大基层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摒弃担心出错而不作为的心理,敢于谋事创业。“脚下有多少泥土,心中便有多少真情”,基层干部处在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乡村振兴的攻坚战场,要聚焦发展所需、民生所盼、政策所向,将《规定》所强调的政治责任与纪律要求,转化为攻坚克难的锐气、狠抓落实的韧劲与服务群众的成效。主动投身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和美乡村、提升治理水平、化解矛盾纠纷等具体工作中,挺膺担当、笃行实干,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每一项决策部署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到见效。(王惠婷)

责任编辑:江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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