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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监督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2021-04-02 09:29:50 | 来源: 中廉在线

内蒙古自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员”的职责作用,聚焦市教育系统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一线跟进监督、在一线解决问题,多措并举,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知”的自觉。深入研学中央、自治区、市各级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重要讲话、文件精神及相关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敲警钟、勤提醒等方式对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集体廉政谈话,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同时,督促驻在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本单位各部门的作风建设,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回应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督”的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病症”,积极探索驻在单位日常监督有效途径,加大监督广度和深度,提高监督质量。采用“驻点办公”、“啄木鸟”式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员一线监督等方式,织密监督网络,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通过集中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教育系统当前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梳理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同时要求驻在单位自查自纠,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

坚持对症下药,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治”的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建议函和督办单,督促驻在单位积极推动人才引进,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教育需求。督促驻在单位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严格执行教育政策。同时,继续加大对“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驻在单位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努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内蒙古自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李彩霞 吕玥)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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