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摘下,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正式挂出,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点阶段。但是,按照现有标准脱贫,对于刚脱贫摘帽的部分地区和群众而言,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防范和抵抗返贫风险能力依旧较低,但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因此,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案 ,设立5年衔接过渡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工作。特别是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在“十四五”期间应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决抓好以下三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坚决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把增加就业作为最有效最直接的巩固脱贫方式,围绕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政策、强化技能培训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以就业扶贫增强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不断缩小低收入群体同其他群体的收入差距。三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突出关注边缘户、监测户等特殊群体,强化教育、医疗扶贫,坚决杜绝因灾、因病、因学等返贫致贫。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2014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凝聚各界力量鏖战贫困,在中华大地版图上驱走一个个“贫困”阴霾,始终不落下一个地区、一个贫困人口,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这样的胜利没有现成、可照抄照搬的经验。在全面小康之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全局性和历史性意义。总之,乡村振兴战略既是顶层设计,又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乡村建设规律,是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具有创新性的实践意义。(王华东 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