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辖区学校情况做好分类、分地、分段‘错峰开学’‘错时上下学’‘错层授课’……”日前,一份《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面向全市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正式印发。
疫情当前、开学在即,为了全面守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该《指南》详细制定了防控工作体系、开学前准备工作措施、开学后防控工作措施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全市各中小学校做好3月1日后仍不能返校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有序组织好线上教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学正常教学的影响。要坚决执行“三个不得”,即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学。
笔者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获悉,该《指南》明确各学校(园)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进行分层分级管理,及时收集信息。确定学校信息报告人,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及家庭成员假期行踪与健康监测机制,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底数并建档登记。建立全校师生疫情健康档案,档案数据要坚持动态更新等。疫情防控期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授课,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处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违规行为,必要时依法撤销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针对开学前后校园疫情管控,我们明确规定学校要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没有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要尽快建立卫生室(保健室)。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所有场所场馆、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杀清洁,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各旗县区卫健部门要对辖区内各学校(园)专兼职医务人员、校医、保健教师及相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疫情形势稳定前,不得举办开学典礼、考试测试等聚集性、大型集体活动。学生返学开学期间,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返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工作。配备和使用校车的学校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手续,对校车按时消杀,及时检查;乘坐私家车上下学的师生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杀。同时,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采取分段错峰就餐的方式,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确保就餐安全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加强对开展学生营养餐配送学校的监控管理,实现无接触取送餐、就餐场所‘考场化’。”
据了解,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指南》还配套制定了学校及幼儿园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新冠肺炎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南,学校食堂防疫工作指南以及各类疫区师生员工返呼隔离程序等。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随着开学时间临近,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针对全市教育系统尤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不间断突击检查、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坚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一线,对驻在单位各部门、各直属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守纪律、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追究问责,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杨鹏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