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这是“优者奖”的首次提出,这个词的提出为今后的用人方向释放了信号。
优者奖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评价,将“优者奖”落实到实处,能够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奖落实到实处,能够通过模范的带头作用和正向的激励,进一步推动形成拥有担当作为,肯干实干这种良好氛围的干部队伍。
那么如何把“优者奖”落实到实处呢。首先我们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选出真正干实事的优秀人才,把那些企图滥竽充数的人拒之门外。然后我们可以对选出的优秀人才进行褒奖和物质上的奖励,让这些优秀人才有更大的动力投入在之后的工作中。并且对于优秀的人才我们要有完善的晋升的通道,为他们提供更大的舞台。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在1959年提出双因素理论,其中满意因素中包括成就、赞赏、工作本身的意义及挑战性、责任感、晋升、发展等,当这些满意因素如果得到满足,可以使人产生很大的激励。并且对于优秀人员的评选、奖励,我们要做到公平公正,敢于受人监督。同时,我们可以将各地的优秀的工作者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让其他人可以把这些优秀工作者当做自己前进的方向。
反之,如果优者奖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的话,时间长了,就会挫伤了人们的干活的积极性,浇灭干部做实事的热情。让本该起到积极作用的优者奖,失去了它真正的价值。不但没有起到正向的激励,甚至还有可能造成队伍中懈怠、推卸的氛围,不利于队伍的建设。
“优者奖”不是目的,我们要通过“优者奖”营造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的干部不断学习三牛精神,将自己的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的做实事。将优者奖落实到实处能为我们的队伍留住人才,吸引来更多人才,带动队伍中的其他人进行良性竞争。从而优化队伍的结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各方面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诸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