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砚山县聚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监督,出台《砚山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进村(社区)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以干部监督进村(社区)为抓手,积极营造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优良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科学评价和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明确监督主体,确保村(社区)监督有平台。《方案》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为干部监督进社区的实施主体,建立住村(社区)领导干部档案,每季度最少深入到村(社区)开展走访活动一次,从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廉洁自律、遵守社会管理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发挥作用等5个方面,对住辖区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表现进行走访了解,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在案,实行“一人一档”统一管理。
明确考核机制,确保村(社区)监督有抓手。《方案》明确对县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实行考核评价量化,结合县管干部年度考核,通过县管干部自行申报、社区评议、县委组织部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量化得分作为领导干部遵守“八小时以外”规矩纪律的主要依据。
注重成果运用,确保村(社区)监督见实效。《方案》明确将村(社区)监督成果有效运用到干部提拔、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管理监督中,进一步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时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对收集到的干部表现信息进行查核处置、综合分析,发现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灵活运用提醒、诫勉等方式,督促警醒改正,避免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帮助干部健康成长。(云南省砚山县委组织部 马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