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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严把“三关”,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2022-06-28 11:26:52 | 来源: 中廉在线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把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作为规范全县公务员日常管理、提升公务员能力的重要依据,优化队伍建设、加大能力提升、强化担当作为,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不断激发和调动公务员干事创业活力。

聚焦队伍建设,把牢“入口关”。根据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结合我县的公务员年龄结构、专业类别,利用空编情况,科学制定招考计划,进一步加大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等紧缺人才的招录,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科学化、合理化。2021年我县共招录139名公务员:政法系统考录及补录共18名,县直及乡镇考录及补录68名,选调生分配到我县53名。从源头上提升招录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不断充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后备生力军。

聚焦能力提升,强化“实效关”。通过教育培训加大对公务员能力的提升,将公务员培训作为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公务员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创新开展“在线课堂”、“云讲堂”,举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业务专题培训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全县公务员管理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我县通过网络参训人员累计达36人,此外,对年轻公务员开展了2期,70余人次专题培训。

聚焦担当作为,激活“活力关”。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做严做实做细公务员考核工作作为公务员管理的有力抓手,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作为。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与培养使用、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作为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我县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发现和培养优秀公务员,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年轻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择优任用。同时,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正向激励,对工作实绩突出和群众认可度高的公务员优秀晋升职级,营造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充分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陈佳丽)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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